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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

资料来源:      日期:2013-03-11     浏览量:
  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这是坚持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正确处理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发展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必须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在我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中,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决定的,也是民主党派在与共产党长期合作奋斗中逐步认识并自觉接受的。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的领导。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使各民主党派在与共产党的团结合作中不断取得历史性进步,才能同心协力地把共同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基本前提和政治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

  民主党派同共产党的团结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显著特点。在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中,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同共产党是团结合作的关系,是亲密友党。这种团结合作主要体现在:双方在遵守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就国家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种团结合作关系,完全不同于西方国家政党间的那种尔虞我诈、相互倾轧。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点和巨大优势,是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所在,对于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始终坚持。

  坚持和巩固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必须正确处理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多党合作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要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根据所处的历史方位和肩负的历史使命,不断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处理内部事务,提高对多党合作事业的领导水平。另一方面,要坚持重大决策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之中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不断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充分体现各方面的智慧和意见,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团结合作和民主协商中得到加强,从而实现广泛民主与高度集中的统一,充满活力与富有效率的统一,不断开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局面。